發布時間:2022-06-01 來源: 瀏覽次數:3194
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首次提出“微腐敗”,強調“微腐敗”也可能成為“大禍害”。十九大、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再次強調“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”,把治理“微腐敗”引向深入。“微腐敗”也是腐敗,不能小覷。
“微腐敗”主要是指在社會生活中大量存在而情節又不十分嚴重的腐敗現象。如果仔細觀察,無論是工作中還是生活中,企業中的“微腐敗”的影子隨處可見。“微腐敗”之人善于利用各種圈內的關系搞損公肥私,用一條煙、一桌飯、發個紅包解決難題,收點土特產、小禮品,用公權辦私事,覺得即使被查也不違法,犯不了罪,于是想方設法鉆法規制度的空子。“微腐敗”的危害猶如螞蟻蝗蟲,如不能及早消滅,早晚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。
“窮不忘操,貴不忘道”。發現和處理“微腐敗”,需要個人慧眼識別,守住底線,同時也需要企業完善制度,鏟除其滋生蔓延的土壤。